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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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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 - 111-1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含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10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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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11年 - 111-1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含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107677 |
科目:
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11年 - 111-1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含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107677
年份:
111年
科目:
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26. 公開說明書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對於善意之相對人因而所受之損害,下列哪 些人員,應就其所應負責部分與公司負連帶賠償責任?
(A)該有價證券之證券承銷商
(B)發行人及其負責人
(C)會計師、律師等曾在公開說明書上簽章,以證實其所載內容之全部或一部,或陳述意見者
(D)以上ABC三者皆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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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Cypress Chou
B1 · 2022/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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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6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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