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選擇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委員會由
全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多少人,且至少應有多少人須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擔任?
(A)獨立董事二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一人
(B)獨立董事三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二人
(C)獨立董事三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一人
(D)獨立董事四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三人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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