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關於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人會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受益人會議僅得由基金保管機構召開
(B)更換基金保管機構,應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本於專業經營原則自行決定之
(C)受益人得自行召開受益人會議,但應由繼續持有受益憑證一年以上,且其所表彰受益權單位數占提出當 時該基金已發行在外受益權單位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受益人,先以書面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申請主管
機關核准
(D)依法律、命令或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應於受益人會議決議之事項發生時,事先經基金保管機構之同 意,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召開受益人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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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律、命令或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規定,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