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2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含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130594
年份:114年
科目: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21.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對銀行業、票券業、信託業、保險業、證券業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 法人或機構、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等對象進行受益憑證之私募,下列關於私募之敘述,何者正確?
(A)應募人總數,不得超過 35 人
(B)有關私募之受益憑證,不得限制其轉讓
(C)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私募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非經主管機關核准或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
(D)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於私募受益憑證價款繳納完成日起 5 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