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有關短線交易之規範,下列何者非正確之規範?
 
(A)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有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始適用短線交易之規定
 
(B)短線交易係指前述( A )所列之人對公司之上市股票及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於取得後六個
 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
 
(C)若公司內部人為短線交易時,得經股東會特別決議,不對其行使歸入權
 
(D)若發行股票公司董事會或監察人不為公司行使歸入權時,股東得以三十日之限期,請求董事會或
 監察人行使之;於其不行使時,請求之股東得為公司行使前述之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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