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試題詳解

試卷:106年 - 106-2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68859 | 科目: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6年 - 106-2 證券投資分析人員 -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68859

年份:106年

科目:證照◆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13.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下列何種情形,應提出具有履行支付收購對價能力之證明,向 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特定事項後,始得為之?
(A)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其持有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之有價證券
(B)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數,為 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三
(C)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數,未 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
(D)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數,為 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二十五
正確答案:登入後查看

詳解 (共 1 筆)

推薦的詳解#4250628
未解鎖
第 43-1 條 任何人單獨或與他...
(共 358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