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站務員/助理事務員-運務:鐵路法#137254
年份:113年
科目:鐵路◆鐵路法(概要)
50. 依鐵路法第71條,拒絕鐵路站車人員查票處多少罰鍰?(A)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B)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C)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D)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三千五百元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