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_第 10 階-助理站務員/助理事務員-運務:鐵路法#137254
年份:113年
科目:鐵路◆鐵路法(概要)
35. 已設置之管線、溝渠,因鐵路業務需要而應予拆除或遷移時,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不得拒絕;鐵路機構及該設施之所有人或使用人之費用分擔方式為,(A)鐵路機構全額負擔(B)設施所有人或使用人全額負擔(C)無須負擔任何費用(D)各半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