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2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試題_第10階-助理事務員-材料管理:政府採購法大意#137197
年份:113年
科目:國營事業◆政府採購法
31 申訴審議判斷的效力為何? (A) 視為建議性質 (B) 視為訴願決定 (C) 視為民事判決 (D) 無任何拘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