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3年 - 113-2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_從業人員甄試試題_第9階-事務員-地政管理:民法概要(總則、物權、親權與繼承)#137191
年份:113年
科目:鐵路◆民法概要
3 民法對於不當得利的規定,其請求權基礎為何? (A)契約責任 (B)侵權行為 (C)無法律上原因 (D)債務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