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四之規定,選擇設置審計委員會者,委員會由全
體獨立董事組成,其人數不得少於多少人,且至少應有多少人須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擔任?
(A)獨立董事二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一人
(B)獨立董事三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二人
(C)獨立董事四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三人
(D)獨立董事三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者一人
詳解 (共 2 筆)
未解鎖
審計委員會需要具有獨立性,成員限定為全體...
未解鎖
第 4 條審計委員會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
私人筆記 (共 3 筆)
未解鎖
第 14-4 條 已依本法發行股票之...
未解鎖
審計委員會1. 會員:FROM獨立董事(...